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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進依法行政

郭沛

2024年08月19日08:35    來源:光明日報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強調“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對健全政府機構職能體系、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完善政府管理體制機制等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新的要求。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緊緊圍繞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全面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智能高效、廉潔誠信、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不斷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健全政府機構職能體系,提升依法決策和政務服務水平

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必須用法治給行政權力定規矩、劃界限,確保政府職權法定、依法履職。

推進政府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機構職能法定化是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深入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對推進政府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作出部署。要進一步完善相關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依法依規設立機構、配置職能、明確權限和責任、規范運行程序,推動改革成果制度化法定化。堅持優化政府組織結構與促進政府職能轉變、理順部門職責關系統籌結合,使機構設置更加科學、職能更加優化、權責更加匹配。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推進政府機構職能優化協同高效,形成邊界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機構職能體系。

完善重大決策、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機制。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對於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深入推進依法行政至關重要。要完善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討論。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作出重大決策前,應當聽取合法性審查機構的意見,注重聽取法律顧問、公職律師或者有關專家的意見。嚴格落實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和責任倒查機制。要進一步明確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范圍,規范審查程序,強化審查責任,健全程序完備、權責一致、相互銜接、運行高效的合法性審查機制。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和義務的規范性文件均應經過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不採納合法性審查意見導致規范性文件違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紀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要加強政府立法審查,防止部門利益和本位主義,提高政府立法質量。

促進政務服務標准化、規范化、便利化。優化政務服務,是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全面提高行政效能、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任務。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深入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積極探索創新審批服務便利化措施,政務服務水平大幅提升。但政務服務標准不統一、線上線下服務不協同、數據共享不充分、區域和城鄉政務服務發展不平衡等問題仍不同程度存在。要促進政務服務標准化,明確政務服務事項范圍,建立基本目錄審核制度和動態管理機制,健全政務服務標准體系。促進政務服務規范化,規范審批服務,規范政務服務場所辦事服務,規范網上辦事服務,規范政務服務線上線下融合發展,規范開展政務服務評估評價。促進政務服務便利化,推進政務服務事項集成化辦理,推廣“免証辦”服務,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就近辦”、“網上辦”、“掌上辦”,推行告知承諾制和容缺受理服務模式,提升智慧化、精准化、個性化服務水平。完善覆蓋全國的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加強平台建設統籌,提升數據共享能力。圍繞“高效辦成一件事”,健全重點事項清單管理機制和常態化推進機制,實現辦事方式多元化、辦事流程最優化、辦事材料最簡化、辦事成本最小化,不斷提升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二、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促進嚴格公正文明規范執法

行政執法是政府實施法律法規、履行法定職能、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重要方式。要完善權責清晰、運轉順暢、保障有力、廉潔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大力提高執法執行力和公信力。

完善行政處罰等領域行政裁量權基准制度。規范行政裁量權基准制定和管理,對保障法律、法規、規章有效實施,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要意義。行政裁量權基准是具體執法尺度和標准。行政機關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行政管理實際,按照裁量涉及的不同事實和情節,對法律、法規、規章中的原則性規定或者具有一定彈性的執法權限、裁量幅度等內容進行細化量化,以特定形式向社會公布並施行。要堅持法制統一,裁量權基准的設定要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有關行政執法事項、條件、程序、種類、幅度的規定。堅持程序公正,廣泛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依法保障行政相對人、利害關系人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堅持公平合理,綜合考慮行政職權的種類,以及行政執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法律要求和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等因素,確屬必要、適當,並符合社會公序良俗和公眾合理期待。堅持高效便民,避免濫用行政裁量權,防止執法擾民和執法簡單粗暴“一刀切”,最大程度為經營主體和人民群眾提供便利。

完善基層綜合執法體制機制。基層執法是行政執法的“最后一公裡”,與廣大人民群眾息息相關。近年來,基層綜合執法體制機制改革深入推進,許多地方賦予鄉鎮(街道)執法權,下沉執法力量,取得明顯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執法事項基層接不住、管不好,縣鄉兩級執法協作機制還不夠順暢等問題。完善基層綜合執法體制機制,要科學合理制定基層執法基本權責清單和配合權責清單,穩步將基層管理迫切需要也能夠有效承接的行政執法事項下放給基層,將基層承接不了的行政執法事項收回上級主管部門。穩妥推進綜合行政執法,健全完善鄉鎮(街道)與縣級職能部門行政執法統籌調度和協作配合機制,形成工作合力。

完善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雙向銜接制度。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是法律規定的兩種重要懲戒方式。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雙向銜接包括兩種情形:一是行政機關查處案件,實施行政處罰,發現涉嫌犯罪的,向刑事司法機關移送案件﹔二是刑事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發現不屬於犯罪,或經審查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需給予行政處罰的,向行政機關移送案件。實踐中,行政處罰和刑